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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环境状况公报(2000)

  2000年,全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生态省建设,围绕落实环境保护“一控双达标”任务,不断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使局部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恶化趋势有所控制,环境总体状况在国内处于较好水平。

一、水环境

(一)主要水域环境质量状况

  目前我省江河以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和挥发酚等有机污染为主,湖库以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等有机污染为主,主要水域环境质量基本保持上年水平。 根据对16条江河、9个湖库的监测结果,全省主要江河湖库Ⅰ类水质占3.6%;Ⅱ类水质占6.0%;Ⅲ类水质占21.4%;Ⅳ类水质占23.8%;Ⅴ类水质占8.3%;劣Ⅴ类水质占36.9%。

  松花江干流除吉林市区哈达湾江段外,其余各监测河段均为Ⅲ类或Ⅳ类水质。与1995年相比,水质略有好转。

  图们江干流的图们、河东、圈河监测河段为劣Ⅴ类水质,南坪监测河段为Ⅳ类水质。与1995年相比,南坪监测河段由Ⅴ类改善为Ⅳ类水质,其余监测河段的水质变化不大。

  浑江干流Ⅲ类和Ⅳ类水质的河段约占70%,流经白山市和通化市区河段的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约占干流总长度的30%。与1995年相比,河口和民主监测河段由Ⅳ类转变为劣Ⅴ类和Ⅴ类水质,弯弯川监测河段由Ⅴ类改善为Ⅳ类水质。

  东辽河干流流经辽源市区至出境河段的水质为劣Ⅴ类水质。与1995年相比,辽河源和拦河闸监测河段水质好转,其余监测河段水质变化不大。

  伊通河新立城水库大坝和水厂小坝监测河段分别为Ⅲ类和Ⅳ类水质,东大桥以下监测河段为劣Ⅴ类水质。与1995年相比,新立城水库大坝监测河段由Ⅳ类改善为Ⅲ类水质,其余各监测河段水质变化不大。

全省主要城市饮用水源地湖库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

(二)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0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8.66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3.74亿吨,比上年减少3.6%。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47.6万吨,其中,工业废水COD排放量21.7万吨,比上年增长2%。

(三)水污染防治

  2000年,全省工业企业共安排废水治理项目160个,完成投资21074万元;竣工项目136个,新增处理能力18.1万吨/日。工业废水处理率为78.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65.9%,比上年增长3.4个百分点。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投资3.8亿元建成了长春市北郊污水厂,日处理城市生活污水39万吨;长春市西郊污水处理厂、长春市双阳区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当中, 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进展较快,预计200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空气环境

(一)主要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全省空气污染仍以煤烟型为主,同上年相比,多数城市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有所下降,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2000年,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松原、延吉9个城市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范围为:总悬浮颗粒物0.143-0.506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0.012-0.06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0.026-0.061毫克/立方米;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为:总悬浮颗粒物0.28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0.036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0.037毫克/立方米。与1995年相比,总悬浮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分别下降了21.9%和30.8%,氮氧化物保持在1995年水平。

  全省城市降水pH值范围在4.33--10.77 之间,平均为 6.52 。酸雨主要发生在图们市,降水pH年均值为5.48。

(二)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全省烟尘排放总量为36.3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为28.3万吨,比上年减少7.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8.6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0.2万吨,比上年减少3.8%;工业粉尘排放量为12.4万吨,比上年减少7.5%。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308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5%。

(三)大气污染防治

  2000年,全省工业企业共安排废气污染治理项目255个,投资28916万元;已竣工项目234个,新增处理能力608万立米/时。工业废气处理率为84.4%,比上年增长1.1个百分点;燃料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为94.6%,比上年减少0.3个百分点;生产工艺废气净化处理率为60.1%,比上年增长3.8个百分点;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为89.9%,比上年增长13.7个百分点。

  全省已建成烟尘控制区318个,总面积达666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62平方公里;主要城市集中供热率平均为51.9%,气化率平均为72.4%。

三、固体废物

(一)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2000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604万吨,比上年减少9.4%;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8.9万吨,比上年增长9.1%;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为688.4万吨,比上年减少15.7%;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21.7万吨,比上年减少14.9%。


  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松原、延吉等9个主要城市垃圾产生量合计为378万吨,与上年持平。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2000年,全省工业企业共安排固体废物治理项目5个,投资3129万元;已竣工项目5个,新增处理能力56.2万吨/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779万吨,综合利用率为53.9%,比上年增长1.7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为52.6万吨,处置率为3.6%。 延吉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一期)建成并投入运行,全省主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平均达60.9%,比上年增长1.1个百分点。

四、城市噪声

(一)主要城市声环境现状

  2000年,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延吉、白城9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53.0~57.5分贝(A),平均为56.5分贝(A)。通化、延吉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低于55分贝(A),声环境质量较好。分析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噪声源,主要以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为主,分别占49.34%和24.67%。

  9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67.9~73.0分贝(A), 平均为69.7分贝(A)。 松原市和吉林市平均等效声级超标,其它城市符合国家标准。

(二)噪声污染防治

  全省已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245个,总面积480平方公里。工业企业共安排噪声治理项目11个,投资124.9万元,竣工项目9个。

五、生态环境

(一)生态环境现状

  全省土地面积为18.74万平方公里。有林地面积798万公顷,其中用材林643万公顷、经济林14万公顷、防护林103万公顷。森林蓄积量为8.4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42.6%。草原面积为296万公顷,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238万公顷。

  淡水总面积为64万公顷。湿地面积约56.1万公顷,其中沼泽湿地面积约30万公顷。从真菌植物到被子植物,全省植物种类共计5284种;从原生动物到脊索动物,全省动物种类共计5023种。

(二)保护生态环境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从维护我省生态环境安全的目标出发,已着手在松花江和辽河源头区、西部蓄洪区和防风固沙区等环境敏感区筹建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在五年禁猎之后,省人大于2000年11月颁布了《禁止捕猎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继续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兽类、鸟类、两栖类、爬行类动物,收到明显效果。

  全省生态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在原有的白山市、和龙市、东辽县、天桥岭林业局等4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基础上,新批准建设集安市、辽源市、德惠市、通榆县、长春市双阳区、长春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等6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批准建设榆树市、敦化市、安图县、柳河县、舒兰市、桦甸市、前郭县、双辽县等8个省级生态示范区。全省已有国家级、省级生态示范区试点18个,占全省总面积的47%。

  在加强对现有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基础上,新建敦化黄泥河自然保护区和四平山门自然保护区。全省已建立自然保护区2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3个。保护区总面积为184.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9%。

  全省共造林18.69万公顷,其中防护林5.22万公顷;零星植树1502万株。

六、环境保护“一控双达标”

  按照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为使我省到2000年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内,所有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重点城市(我省为长春市)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实现达标(简称“一控双达标”),全省下大功夫狠抓“一控双达标”工作。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主要领导亲临污染治理现场检查落实情况。

  到2000年底,全省除二氧化硫以外的其它12种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指标。其中,主要污染物烟尘、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挥发酚的排放总量分别比1995年减少了32.4%、49.2%、18.2%和42.7%。13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部达到总量控制目标的有:长春市、通化市、辽源市和白城市。

  全省工业污染源95%以上实现达标排放,其中占全省工业污染负荷65%以上的96家重点企业达标率为92.71%,有7家企业仍然超标排放污染物。

  长春市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年日平均值均达到国家标准,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达到国家规定的阶段性目标;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七、环境法治

  2000年全省新颁布环境保护地方性行政规章2件。各级环保部门实施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732起,其中举行听证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有7起。各级环保机关共接待群众来访2342批次,当年处理2286批次;受理群众来信6724封,当年处理6541封;办理人大建议72件;办理政协提案114件。

  各级人大、政协坚持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和视察,对各级政府的环保工作实施了有效监督。各级环保部门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环境执法,增强执法实效。先后开展了“一控双达标”、野生动物保护、《行政处罚法》贯彻执行情况等执法检查。加强了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狠抓影响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重点加强了中高考期间的环境噪声和采暖期锅炉除尘设备的管理和检查。

八、环境宣传教育

  围绕生态省建设,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等重大部署和环境保护“一控双达标”等重点工作,突出时代特色,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配合环境执法检查,对严格执行环保法规的先进典型进行了宣传报导。开展了保护环境、倡导生态文明新风的绿色志愿者活动和清除“白色污染”、净化美化家园等大型活动。吉林市昌邑区第十一小学、延边白河林业局子弟二小学被评为“国家绿色学校”。 2000年全省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环境保护稿件5120篇(条)。

九、环境保护国际合作

  吉林省利用第四批日元贷款环境保护项目多数已进入实施阶段;UNDP赠款的“中国吉林现代化生物质能源项目”进展顺利;联合国全球环境基金赠款的“图们江战略行动计划项目”的中国部分已经启动;“松花江洪水与湿地生物多样性管理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开展。 十、环境保护基础工作

  《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五”规划》已编制完成。《松花江流域(吉林省部分)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及2015年规划》编写完成,并通过专家论证。

  2000年,全省共完成环境科研课题18项,获省(部)级科技成果3项。环保系统现有8个科研机构,从事科技活动人员156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得到加强。放射性废物收贮与管理工作全面展开,妥善处理了一些突发事故和隐患。省及长春市、吉林市环境信息中心已经投入运行,通化、四平、延吉市环境信息中心建设已开始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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