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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一桩“告虎案”曲终人散
吉林四位农民获得赔偿
新华社记者 周长庆

  在社会上引起普遍关注的全国第一桩“农民状告老虎案”,最近得到圆满解决。因野生东北虎伤害黄牛而受到损失的吉林省蛟河市四位农民,分别得到了一千元左右的政府行政补偿,农民们正式撤销了起诉“老虎”和蛟河市政府的诉讼状。吉林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秘书长杨世和说:“对老虎吃牛这个特殊行政补偿案件的妥善处理,将对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带来积极影响。”
  最近,蛟河市政府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关于吉林省五年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决定》的有关规定,根据贾学山、张邑彪、李义、杨宝武四农民的损失情况和应该承担的责任,按照70%的比例,分别做出给予赔偿770元、945元、976.5元和1050元的行政补偿决定。这四位受害农民对这个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并分别领取了行政补偿款,与市政府签订了协议书。他们一致表示:“市政府的补偿决定既合情又合理,我们没有异议。今后我们要继续保护野生动物,还要加强对牲畜的管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老虎被人类称为“兽中之王”、“山中王”,它外貌雄建、气势威猛,前额还有一“王”字形斑纹,所以在人们心目中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据专家介绍,世界上的虎虽然只有一个种类,但根据其身体结构、生活习性、毛皮深浅进行细分,可以分成八个亚种,其中尤以东北虎个体为最大。东北虎主要分布在俄罗斯西伯利亚、我国东北及朝鲜北部。由于自然繁殖困难、大片森林被采伐和人为捕杀等原因,全世界现存的野生东北虎仅有三百只左右,国际野生动物基金会已将其列入世界十大濒危动物物种之一。有专家估计中国野生东北虎已不足二十只。
  值得庆幸的是,最近几年,在吉林长白山区,濒临绝迹的野生东北虎又开始现踪。据不完全统计,仅最近五年,在珲春和蛟河两市就已发生了至少20起“老虎吃牛”案,大约有30头黄牛被老虎捕食。今年早些时候,中俄美三国专家联合调查表明,在吉林省至少还有五到七只野生东北虎在活动。虽然“兽中王”的频频出现对野生动物界和关心东北虎命运的人们是一件喜事,但对于被老虎吃了耕牛的农民来说,则喜中有忧。
  1996年,吉林省人大在全国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做出“五年禁猎决定”,1997年省人民政府又根据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级省人大的决定,颁布了《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管理若干规定》,其中规定“因保护国家或吉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牲畜或者其它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县(市)人民政府提出补偿损失要求,查实后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所以,“老虎吃牛”对农民造成的损失如何解决,不仅关系到人们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问题,也关系到法律的严肃性问题。今年春节期间,一只东北虎在蛟河市境内的黄松甸镇双山子村六里地屯和大荒顶子屯显威,先后吃掉四头黄牛,后经有关部门核实,农民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345元。
  双山子村位于长白山区张广才岭西麓,地理位置偏僻,周围山高林密,据当地村民讲,这里历史上东北虎活动就比较频繁。今年2月6日,该屯农民李义自家散放的一头牛被东北虎扑食,咽喉被活生生咬断,后腿被吃掉。雪地周围留下了大碗口大小的清晰的猫蹄型脚印。几天后,村民贾学山、张邑彪家里的两头怀孕母牛也先后被一大型动物捕杀。三头黄牛残体的雪地上都有激烈搏斗的痕迹,周围留下了清晰的老虎足迹和其它牛群逃跑的踪迹。这些牛都是先被咬断喉咙而死,然后被吃掉后肢和肚腹,而且几头牛被捕杀的现场相离不远,从现场遗留的足迹可证明“老虎不吃回头食”的说法。此外,该村大荒顶子屯农民杨宝武家的 一头黄牛也遭此厄运。
  2月12日即农历正月十六这天,蛟河市邮电局一位姓侯的干部出门走亲戚,在离县城15公里处发现一行清晰的动物足迹。曾在大兴安岭林区加格达奇当过兵的他认为这不是一般动物,连亲戚也不看了,马上返回,找到邮局党办主任,两人带着摄相机,开车追踪这行动物足迹。后来他们的录像在蛟河电视台播放了。省林业厅森林保护处杨世和处长知道后,于2月19日派野生动物专家吴志刚去蛟河现场勘察:雪地上的蹄印形状酷似猫的脚印,掌宽15厘米,长15.5厘米,掌中肉垫宽10.5厘米。其行走步态为猫步,在平坦地面步幅为1米左右,上山时步幅较小,无惊慌奔跑形状。专家据此判定:是一只雄性东北虎在这里游荡。被老虎吃掉黄牛的农民说:“我们也知道老虎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没剩多少了,现在它能在我们这里出现,我们也怪高兴的,但也真受了它不少祸害。我们守法保护老虎,但我们的利益由谁来保护呢?”受了损失的六里地屯李义等三位农民曾找到乡里和村里要求赔偿,但至今没有答复。他们一合计,应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3月13日,李义等三人找到“全国十佳律师”之一的王海云,将一纸诉讼委托书送到他的手上,状告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北虎。他们说:“其实我们告老虎也没有太高的要求,一是赔偿我们的损失,二是想个法子把老虎撵回深山老林里,别让它再祸害人就行了。”王海云律师免费代理了此案,表示要为农民兄弟讨个说法。于是,全国第一起“虎吃牛、状告虎”的官司诞生了。
  这起特殊的官司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一些企业和个人纷纷表示愿解囊弥补农民的损失。长春市民陈柬冰说:“东北虎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每个公民都有保护它的义务,但农民因它而受损失,我觉得我们也有义务来帮助农民。”王海云律师对这些企业和个人表示感谢,但他表示:“如果农民没有得到政府的合理赔偿,这场官司就必须打。”
  国际著名野生动物专家、吉林省林科院赵正阶研究员说:“农民要求政府赔偿‘虎吃牛’损失的这个官司很有意义。不管结果怎样,它对提高各级政府和公民的法律意识及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都是一堂生动的教育课。”吉林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秘书长杨世和则认为,山林本是老虎的故乡,牛放到山里被虎吃掉在所难免;当然农民受到了损失也很值得同情。他说,根据省里的规定应由县(市)级地方政府给予农民一定补偿,不应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更不应把老虎作为被告。
  事情的进展非常顺利。5月7日,贾学山等四位农民向蛟河市政府正式提出了补偿请求后,政府马上将其作为特殊行政补偿案件立案,并着手调查核实研究处理。在此期间,律师王海云作为农民的诉讼代理人,又在蛟河市法院提起诉讼,并把蛟河市政府推上被告席。蛟河市长武松林此前曾明确表示:“我们有责任也有能力妥善处理这个问题。农民的牛被东北虎伤害,政府虽无过错,但我们将参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农民进行行政补偿。”
  由于蛟河市政府依法办事,终于使“老虎吃牛”这个特殊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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