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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吉林频道4月29日电(记者周立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吉林省各级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逐年增加,据统计,吉林省知识产权一审案件6年增加6倍多。
4月29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成祥介绍,2001-2007年,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595件,二审知识产权案件208件。从一审案件数量看,著作权为150件,商标权为90件,专利权为141件,技术合同为137件,植物新品种权为27件,其他知识产权纠纷为50件。从一审案件的裁决方式看,判决结案为343件,驳回起诉为26件,撤诉为156件,其他为17件,调解为44 件,移送为9件。从二审案件数量看,著作权为60件,商标权25件,专利权为55件,技术合同为40件,其他知识产权纠纷为28件。从二审案件的裁决方式看,维持原判为67件,改判为44件,发回重审为37件,撤诉为15件,驳回起诉为19件,终结为1件,撤销原裁定为4件,调解为8件,其他为13件。
2008年至今,案件数量整体提高。其中:2001年一审案件16件,2007年一审案件122件,6年时间增加6倍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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