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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吉林频道5月10日电(记者海洋、马扬)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局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将采取多项措施大力开展农村职业教育教师培训。
长春市教育局将负责开展县级以上专业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并单独制定农村职业学校县级以上专业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国家、省、市三级培训网络,依托长春市六大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中心,每年确定2-4个专业大类开展专项培训,保证4年内使所有专业的县级以上骨干专业教师轮训一遍,并全部获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对县级职教中心管理人员和县教师进修学校的教研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管理理论和教育理论方面的培训。而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县级职教中心将负责全体教师的培训,以远程教育和校本培训结合的形式面向学校专业课教师和文化课教师开展以专业理论提高、师德教育和教学模式改革等为重点的培训。
《指导意见》还指出,新进专业课教师必须在企业、校外实习基地或校内实训场所进行不少于一年的专业实践训练,经考核鉴定合格后才能聘任为正式教师。各县级职教中心还要通过集中培训和结对子等方式,对兼职教师进行专项教育理论知识培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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