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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车险明年走向市场

  新华网吉林频道8月30日电 “东北的冬天,一片冰天雪地,经营车险的风险大大提高,这和南方有明显的不同。但是,现行的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由保险监管部门统一制订条款和费率,然后由各家保险公司执行,显然,这是存在问题的。”日前,在中国保监会长春特派员办事处,刘德江主任透露,中国保监会日前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的车险条款和费率制度,新的车险制度将走向市场化,上述问题也将得到解决。记者同时获悉,吉林省车险的改革工作已经进入准备阶段。

  财险大户车险亟待改革

  近年来,业内对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为此,从2001年10月1日起,中国保监会在广东进行了“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试点。经过试点,保监会认为条件已经成熟,决定在全国推广。
  车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业的第一大险种,去年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685.4亿元,其中车险收入421.72亿元,占61.5%。在吉林省,今年1-7月份财产险保费收入为8.4亿元,其中车险收入为4.4亿元,车险占财产险收入的比重超过50%。
  现行的车险由保险监管部门统一制订条款和费率,然后由各家保险公司执行。随着中国加入WTO,现行的这种“一刀切”的运作方式暴露出诸多弊端,也不利于中资保险公司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保险公司自主性得到“松绑”

  根据国家保险监督委员会规定,改革后,车险的条款、费率均由各家保险公司制定,由保监会审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可以在其经营区域内调整车险费率,报当地保险监管部门审批。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自主性得到“松绑”,保险条款、费率将根据市场情况被极大细化。
  据悉,新规定使保险公司在制订费率、条款时可以考虑更多的因素,如车辆的使用性质(如私人车与非私人车、营业车辆与非营业车辆)、核定载客数、是否固定停放、车身颜色;车辆行使区域内的道路情况、是否仅在特定的路线行驶;驾驶员的驾龄、性别、违章肇事记录等。
  那么,车险市场化将给保户带来什么益处呢?刘德江主任告诉记者,“车险”市场化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费率是升还是降。在“一刀切”的现实下,对于有20年驾龄和只有2年驾龄的两个司机,他们面对的是一样的条款,一样的费率。但是,改革后,两个保户分别进入了不同的条款制度里,费率也将有高有低,这更体现了公正原则。(责编 大可)

稿件来源:新文化报 记者 刘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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