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吉林省居民收入趋于多元化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8-03-03 09:40:23 )

来源: 吉林日报

 

    吉林日报讯(记者杨晓艳)“几家人一坐下来,就开始比较各自的炒股收益和操作技巧,互相推荐心目中的优质股票和基金,争论未来的经济形势和大盘走向。临到酒席末了,还要彼此祝福对方持有的股票今年能够大涨,家庭财富能够翻番。”长春一所小学的李老师告诉记者,他们这些原来离经济很远的人,现在都很热衷谈论这些话题了。记者了解到,随着家庭财富的不断扩大,城镇居民财产逐渐多元化,投资理财不仅是时尚,而且已经成为居民生活中的一种常态。

    调查显示:我省城镇居民财产逐渐多元化,除生产经营活动得到的收入不断增加外,来自于储蓄利息、股票债券、基金、房屋出租等的财产性收入不断增加。2007年吉林省人均工资性收入达7641.21元,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7.7%,仍是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比净增1064.69元,增长16.19%。我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131.8元,净增14.54元,增长12.4%。随着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带动股票基金债券市场的繁荣,城镇居民的个人投资理财意识不断加强。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股息与红利收入达到34.51元,同比增加19.95元,增长了1.37倍,占财产性收入比重由2006年的12.42%提高到26.81%。上升了13.77个百分点。另外,我省城镇居民出租房屋收入由2006年的63.34元,增加到2007年的67.65元,增加了4.31元,增长了6.8%,基本形成居民收入多元化格局。

责编: 岳宇
点击此处查看旧版新闻>>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