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日报7月3日电(记者苑德莉肖千琼)丰田汽车公司(以下简称丰田)依据日本《汽车回收再生法》公布了2005年度丰田在ASR(汽车粉碎残渣)、气囊类、氟利昂类这3种特定零部件的资源回收再利用等方面的成绩。
《汽车回收再生法》中指出,汽车生产厂家有义务承担上述3种特定零部件的回收及合理再利用。丰田在日本全国范围内对ASR零件委托相关回收公司,对气囊类以及氟利昂类零件委托行业共同设立的中间法人———汽车资源再利用合作机构进行合理有效的回收、再利用。 经过上述努力,丰田在2005年度共回收81万台ASR,总重量为16万吨,其中9万吨实现了再生。ASR再生率为57%,比去年提高了7%。甚至高出了日本为2010年度制定的50%的法定标准。
气囊类共回收了12万台(28万个)。回收再生率为93%,确保超过了85%的法定水准,同时也对氟利昂类零件进行了合理的破坏处理。
丰田长期以来致力于生产便于回收再生的汽车,投入资源再利用的技术开发,为构建可持续循环型社会切实地付出自己的努力。作为其中一环,早在20世纪90年代时丰田就接受了社会对于回收再生的要求,在全球首次开发了从汽车到汽车的树脂、纤维材料再利用技术,并将高性能的再生隔音材料RSPP(用ASR中包含的氨甲酸酯和纤维再生的防音材料)进行了产业化。该RSPP材料自1996年起在丰田的日本国产车内使用,逐步扩大搭载车辆种类(现为19种车型),在2005年度突破累积搭载1000万辆。今后,丰田将致力于推动汽车回收再生的效率化与高度化并加强再生技术的开发,争取通过努力早日达到可再生率95%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