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记者从吉林省旅游局了解到,今年三季度共接到旅游投诉案件18件,同比增加六成。11家旅行社遭投诉,涉案赔偿金额2.3万元。
18件旅游投诉案件中,降低等级标准的5件;导游未尽职责的1件;擅自增加旅游项目的1件;延误行程的1件;其他类型的10件。投诉均针对国内游,以近线、短途游为主。
11家被投诉的旅行社是:长春市华阳商务旅行社有限公司(2件)、吉林省中国青年旅行社(3件)、长春公交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长春市风光旅行社有限公司(4件)、长春市招商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长春市华夏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长春市关东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吉林省中航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吉林省海航商务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吉林大学旅行社(1件)、长春海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2件)。
--文:记者李瑞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