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今起长春市各区受理供暖投诉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9-11-02 07:38:06 )

来源: 城市晚报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作为长春市试点城区,长春市各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纷纷成立运行,该中心的成立标志着长春市的住房保障与公用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据了解,最先成立的是长春市朝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共设立办公室、投诉受理科、物业服务科、住房保障科、房屋安全科、市政巡视科、公用服务科、供热服务等8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新建房屋交付使用备案、负责辖区廉租房租金核减和租赁房补贴申请人的资格审核,负责辖区内自建廉租住房及实物配租赁人的资格标准和住房分配。负责辖区内危险房屋的日常管理,负责辖区内市道路和市政设施的日常巡查,发现违章情况及时上报。

    同时负责辖区供热规模100万平方米以下的供热企业经营许可初审、供热应急准备金收缴、供热质量、供热运行服务的监督。负责协调辖区内居民供水、供气、供电投诉,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意见,负责组织辖区内发生燃气事故时人员疏散工作等等多个方面的工作。

    --文:记者 王春胜

责编: 翟景耀
点击此处查看旧版新闻>>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