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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办公厅:抓好安全生产 防止重大事故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8-05-01 08:52:38 )

来源: 吉林日报

 

    针对近期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30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发出通知。通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督促检查。要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二)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分兵把口,落实责任。严禁车船超载、超速和超限,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和危险品携带上车(飞机),严禁农用车船非法载客,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节日期间要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等安全畅通。

    (三)确保公众聚集场所安全。要加强对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等安全检查,加强疏导监控,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各类公园、旅游景点要充实旅游管理力量,完善安全设施,落实安全责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坚决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同时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注意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四)加大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领域的督促检查力度。认真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严厉查处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坚决防止发生重大事故。

    (五)抓好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要加强道路、铁路、水路、空中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联合执法,依法严肃查处超载、无证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各类违章行为,防止危险化学品中毒、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严防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剧毒、易制毒化学品丢失、流散和非法使用。对存在环境隐患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完善整改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监管。当前,建筑施工进入开工旺季,安全生产任务加重。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七)坚决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现在正值春季风干物燥,森林草原防火任务艰巨。要进一步落实各项火险应对和防范措施,突出加强火源管理,对显要部位和重点人员进行严密监管,保证防范措施到位。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快速行动,果断处置,确保实现30年无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的目标。

    (八)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应急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节日及重要活动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承担专业应急指挥职能的部门,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按规定上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实行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完)

    ——吉林日报4月30日讯

责编: 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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