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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符合条件刑释人员可办低保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8-04-01 10:24:15 )

来源: 长春晚报

 

    长春晚报讯(记者张席贵实习记者吕陶)3月31日,朝阳区南湖新村的广场上人潮涌动,省司法厅在此举行“走进基层服务民生”法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仪式启动的同时,一大批惠及百姓切身利益的措施也将落实到位。

    涉及民生工程的任务跟踪服务

    省司法厅将为政府主导的“五大板块”、“300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及涉及民生工程的各项任务提供跟踪服务。组建“顾问团”、“服务团”,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介入招商引资、银行信贷、房地产出让转让、重大工程招投标、企业改制、土地流转、土地征用、补偿安置等经济活动领域;开展反担保公证,积极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筹集资金;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等活动。

    将为符合条件的刑释人员办理低保

    了解刑释人员的思想状况,帮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广泛参与就学、就医、就业、社保、房屋拆迁、土地承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涉及民生纠纷的调解。为符合条件的刑释人员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协调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困难;有效实施对“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的临时救助工作,搞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救助指导中心”试点。

    探索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

    省司法厅将建立为民服务文明窗口,公开承办部门、承办人、政策法律依据、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建立健全投诉、受理、督察、处理制度,建立健全领导接访、包案、回访制度。同时设立领导接访日,认真受理和处理群众上访问题,及时回复处理意见。

    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组建农民工法律服务志愿团等专项服务团队,与社区、乡镇结成对子,努力帮助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并视情况减免缓收服务费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实施好“老年人法律援助项目”等专项法律援助活动,为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等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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