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吉林全面排查公路交通安全隐患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8-03-11 15:16:26 )

来源: 吉林日报

 

    吉林日报讯(吉林记者李泳沩)记者日前从吉林省交警总队获悉,吉林省将在3月20日—4月20日对公路交通事故多发、安全隐患点 (段)进行排查整改。

    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未到位或损毁的隐患点(段)包括:公路设计标明应设置的各种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而没有设置的;公路桥、涵设计时应有的防护设施没有设置而通车的。工程设计与施工未达标等方面导致的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包括:连续坡路长3公里以上的,平均纵坡二级公路大于4.5%,三级公路大于5%的,四级公路大于5.5%的;会车视距不足的路段,二级公路不足150米的,三级公路不足80米的,四级公路不足60米的;公路两侧陡崖、深沟路段和高填土、高挡墙大于4米没有安全设施的路段等。

    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将严格按照标准,依靠工程技术人员或查阅公路工程设计方案确认交通事故隐患点(段)和整改意见;对属于交通安全设施方面的整改意见要当年完成整改,对属于工程设计方面的隐患要按计划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责编: 翟景耀
点击此处查看旧版新闻>>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