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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棚户区改造情况
长春日报讯(记者李波通讯员王国浩)为全面了解长春市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促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深入开展,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述,副主任李发锁,部分常委会委员、城环委委员和人大代表,对我市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进行视察。
在实地踏查了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之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的汇报,并举行座谈会交换意见。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自2006年起,利用3年时间对城区的108块重点棚户区进行集中改造。这次大规模棚户区集中改造涉及6个城区和经济开发区、汽车产业开发区,计划拆除房屋面积713万平方米,涉及居民近10万户35万人、工企单位近千家。
我市今年计划拆除棚户区房屋建筑面积343万平方米,预计拆迁总户数54026户、工企单位628家。重点实施了百万平方米回迁房和2万平方米廉租房建设工程,计划建设回迁房124万平方米、廉租房2.19万平方米,确保被拆迁人当期回迁安置率达到100%。截至7月末,已拆除房屋建筑面积248.2万平方米,占年计划的72.4%;拆迁房屋21410户;回迁房施工面积134.94万平方米,占全年施工计划的108.82%。加上2006年拆除的370万平方米,我市已经超额完成了省里下达的三年棚户区改造510万平方米拆除任务。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收到了预期效果,在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中的作用正在显现出来。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决心非常大,组织非常严密,准备非常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体现了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体现了政府目标、百姓目标、开发企业目标的统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述对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李述指出,在这次棚户区改造实践中,市政府利用国有土地资源进行了有效的资本经营,这种运作机制很成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要认真进行总结。
李述强调,市政府要抓住这次城市大改造、大调整的难得机遇,科学地调整城市的空间布局;要注意新居住区环境质量的改善问题,统一谋划、协调、组织,满足市民居住、生活、发展的需要;在改造过程中要注重对我市历史文化的保护,能保留的建筑一定要保留下来,要让历史文化泽及子孙;要加强对回迁居民生存状态的跟踪和研究;在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和判断的基础上,要注意对城市改造节奏的调控;要认真总结地方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经验,并找出不足。此外,李述还要求市政府加大对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宣传力度,用振奋人心的成果凝聚人心。
副市长王学战陪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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