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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白城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会议讨论了《白城市社区矫正工作暂行规定》,部署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曜午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刑罚执行制度的重大改革,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建设平安白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各部门要按照上级的部署,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把《社区矫正工作暂行规定》落实到实处。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要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本职工作,分工负责、共同推进;党政其他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管理、教育、帮困、就业安置上坚持走社会化、市场化道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把矫正工作与本部门、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据了解,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把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服刑人员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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