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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凑够女儿学费 他将黑手伸向了街头卖淫女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6-12-12 09:28:16 )

来源: 长春晚报

 

    长春晚报12月12日电(刘杰许平高波本报记者赵新雨)1日下午,记者随办案民警在长春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提审了杀人抢劫犯罪嫌疑人刘福江,对其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采访。面对记者,刘福江鼻涕一把泪一把,说自己像做了一场噩梦,不仅夺走了他人的性命,也毁了自己,毁了自己的家。
    
    接到报案
    49岁卖淫女被杀
    
    6月12日13时许,绿园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市民温某的报案:普阳街派出所管内发生命案,49岁的妇女魏某被杀死在家中。副局长刘洪伟立即组织侦查员赶赴现场,迅速展开现场勘查及调查走访工作。被害人魏某为九台市东湖镇人,3年前,儿子驾车撞人,赔偿伤者2万多元钱,这使原本就没有任何积蓄的家从此背上了近2万元的债务。为了还债,当时已经46岁的魏某告别了丈夫和儿子,独自来到长春打工,可她一连几天也没找到合适的工作,最后只好到舞厅去陪舞。就是在这里,她认识了温某,不久两人就姘居在了一起。自2004年春天开始,她又在人民广场附近做起了街头卖淫女。
    
    据温某讲,6月12日10时许他离开住所。当日12时15分,他回家发现魏某浑身是血,几乎赤身躺在厨房内一动不动,他忙上前抱起已处于深度昏迷状态的魏某向医院跑去。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2时40分死亡。尸检结果以及现场勘查表明:魏某系被钝器击打头部,导致颅脑损伤死亡,死前曾与人发生过激烈厮打,从卧室到厨房的地面、墙面上均有喷溅状血迹,魏某所使用的摩托罗拉手机被抢,且门锁完好。随后,民警在现场发现了作案工具——一把“大圣”牌锤子。
    
    艰苦走访
    勾画出犯罪嫌疑人轮廓
    
    当日下午,副局长刘洪伟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侦破工作。根据温某反映的情况,歹徒实施暴力犯罪的时间应该在6月12日10时至12时15分之间。这一时间,街上过往人员应该比较多,很可能有人看到过魏某带人回家,侦查员遂对魏某暂住处周围人员进行走访。6月13日8时许,重案一中队中队长王大凡在走访路边一冷饮摊摊主时,女摊主说,6月12日10时30分左右,她看见魏某拎着手提包匆匆回到家,其身后远远地跟着一名30多岁的黑脸汉子。因为她知道魏某是做“那种”事的,也就没太在意,中午的时候,听说魏某被杀了,她才想起那名黑脸汉子。
    
    与此同时,根据现场勘查记录,专案组分析,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大圣”牌锤子是一把新锤子,有可能是第一次使用。既然是第一次使用,就可能是凶手在案发当天或者案发前几天购买的。根据这一信息,侦查员对我市所有销售“大圣”牌锤子的商店和日杂店进行了地毯式走访。6月15日上午,侦查员在东三条街附近一日杂商店调查时,营业员反映,6月12日9时许,一名30多岁、农民工模样的人曾经买过一把“大圣”牌锤子,该人提着锤子临走时还用力挥舞了一下,像是在试试锤子是否好用。经过详细询问,侦查员很快勾画出该人的轮廓:30多岁,身体健壮,国字脸,黑黑的。这同冷饮摊女摊主提供的情况基本一致。
    
    在随后的几个月时间里,绿园警方便围绕这一长相展开工作。但在农民工队伍中,这种长相的青壮年男子真是太多了,虽然曾确定过10多名犯罪嫌疑人,但最后都一一被否定了。
    
  被抢手机“现身”
    犯罪嫌疑人拾荒途中被擒
    
    由于被害人接触的人员异常杂乱,加之锁定的犯罪嫌疑人的长相没有极其特殊的特征,因此专案组在几个月的艰苦工作中,始终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案件侦破工作步履维艰。
    
    11月初,侦查员又将温某找到,详细询问了魏某被抢手机的式样。温某说,魏某使用的是一部二手摩托罗拉手机,手机掀盖左侧“折页”坏了,魏某用透明胶布粘了粘对付使用。11月24日,侦查员在西新镇偏脸屯一食杂店调查另外一起案件时,猛然发现一名30多岁的妇女手持的手机与魏某被抢的手机非常相似,遂将该妇女带回公安机关审查。面对民警的讯问,该妇女一口咬定手机是她捡来的,至于在哪捡的,她一会说东,一会说西。后经温某辨认:这名妇女所使用的手机正是魏某被抢的那部摩托罗拉手机。经进一步审查,终于确定该妇女的丈夫刘福江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后经冷饮摊摊主和日杂店营业员辨认,刘福江即是跟随魏某的那名黑脸汉子和购买“大圣”牌锤子的黑脸农民工。
    
    当日15时,绿园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于冲浪与中队长王大凡、副中队长袁刚、阎早立及侦查员韩宇、韩煜火速赶到刘家附近蹲守。他们守候2个多小时,终于将在返家途中拾荒的刘福江抓获。面对侦查员的讯问,刘福江对6月12日抢劫杀害魏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为筹女儿学费
    他竟然去杀人抢劫
    
    36岁的刘福江是黑龙江某县农民,1995年携妻子和刚刚出生的女儿来长春以打短工为生。因为他没有什么特殊技能,每天打工所挣的钱并不多,家里的日子始终过得紧巴巴的。他平时在外面打短工,返家途中再捎带捡拾些破烂卖些零用钱。6月11日,女儿回家说,学校要收下学期的学费了,需要80多元钱。当时,已经好几天没有收入的刘福江不知到哪筹集这80元学费。那天,他在街头转到很晚才回家,躺在床上,睡不着觉的他又想起女儿的学费。想着,想着,他猛然想起那些在街头卖淫的卖淫女,她们挣钱比较容易,身上一定有钱。就这样,他便萌生了抢劫卖淫女的念头。
    
    第二天上午,他在东三条一日杂商店买了一把“大圣”牌锤子作为作案工具,然后带着锤子来到人民广场,同街头卖淫女魏某以50元的价格成交,二人一起乘公共汽车来到魏家,刘福江趁魏某不备用锤子将其打倒,又连续击打数下,抢走魏某的摩托罗拉手机和手提包中的10余元现金逃离现场。回家后,他将抢来的手机扔给妻子,说是自己在街上捡的。
    
    在随后的日子里,他只要一闭上眼睛,魏某被打倒在地上的惨状便呈现在眼前。这时的他后悔极了,曾几次想到过自首,但又怀着侥幸心理,在惶惶不安之中默默地打发着时光,直到被警方抓获。

责编: 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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