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吉林省推行农民工“平安计划”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6-10-25 10:21:55 )

来源: 新华网吉林频道

 

    新华网吉林频道10月25日电(记者姚湜)从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推进农民工特别是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吉林省制定农民工“平安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崔力夫介绍,吉林省计划用三年时间,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相关部门印制了农民工“平安卡”,免费发放给农民工。同时,为切实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工伤保险的权益,保障农民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出台了《吉林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办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应为招用的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不用交费。

    另外,“平安计划”中,根据农民工季节性、流动性大的特点,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农民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享受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以及享受抚恤金的工亡农民工亲属,可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完)

责编: 周长庆 陆莹
点击此处查看旧版新闻>>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