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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见义勇为英雄或家属将按月领工资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6-09-14 08:36:52 )

来源: 长春日报

 

    长春日报9月14日电(记者李波通讯员刘杰实习生刘研)13日,李发志烈士家属新居建成。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前往为其剪彩。
    
    1983年3月6日出生的李发志,曾是德惠市第八中学学生,家住德惠市岔路口镇南长沟村。2001年7月28日,李发志、姜延锋等五名同学在学校附近的鱼塘洗澡,不会游
泳的姜延锋误入深水区后连呼救命。李发志冲入深水区,夹着姜延锋就往岸边游,但由于体力不支,二人沉入水中,不幸遇难。事后,李发志被追认为“长春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吉林省见义勇为模范”。2003年3月10日,李发志又被批准为革命烈士。
    
    李发志的父母都已年老多病,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副市长兼公安局长高学章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要求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一定要照顾好烈士的家属。今年5月,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出资为李发志烈士的家属建三间瓦房。李发志的父亲李树玉告诉记者,每年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工作人员都来看望他,并送来慰问品。
    
    当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还给李发志烈士的家属赠送了慰问品。
    
    另据记者了解,为了更好地弘扬社会正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已制定了方案,将给每位被确定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家属按月发放工资。
    
    市公安局副局长于英表示,目前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资金问题,希望更多的有识之士能加入到这个匡扶正义的队伍中来,为见义勇为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为弘扬社会正气做出自己的贡献。

责编: 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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