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晚报8月24日电(杨光实习记者吴迪)23日,由长春市建委等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开始对长春市内在建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据了解,此次检查将为期一个月,重点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检查首日,朝阳区就有一处工地因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未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而被当场勒令停工。 “双拖欠”是整顿重点
此次整顿工作的范围包括我市五个行政区域内(朝阳、南关、宽城、绿园、二道)的房屋、市政、装修、设备安装等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将对建筑业(含装饰、装修)各类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资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清理掉无资质承揽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同时清除无资金、无技术人员、无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无办公地点的施工单位。检查中还将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包括工程报建、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拨付款、工程结算手续。纠正和查处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重点检查建设部工程建设网上公布的拖欠工程款项目和拖欠单位,着重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双拖欠”问题,检查组将按照投诉举报情况以及网上申报情况对各工地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进行检查。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月支付以及每月支付不到510元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均属拖欠。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将勒令其立即停工,经处理后方可开工。 不合格企业将备案 此次还将检查外埠施工队伍入长备案情况。资质动态管理方面的检查将重点检查项目经理及总监是否在施工现场。对于资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施工企业,将被记入信息档案,算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黑点,不能享受年底免检优惠政策。 检查中还将动员各施工企业加强对农民工职业技术培训。据了解,目前长春市共有农民工12万人,但拥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人数仅为8000多人。检查人员表示,希望通过此次检查,增加持证上岗的农民工人数。 必须为农民工交保障金 按照有关规定,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必须到建委指定的银行按工程造价4%的比例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若在工程结束后出现拖欠情况,这部分保障金将作为工资发放给农民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纳后才能拿到开工许可证。本次检查中,将严查此项。在昨天的检查中,朝阳区一施工企业因为没有交纳农民工保障金,在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私自开工被勒令停工。另外,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事实,将依据规定,下达处罚文书,并限期整改,还将行政处罚执行和结案处理情况报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外埠进入长春市施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按上述要求处理。 有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也可拨打举报电话。长春市建委举报电话:7655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