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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报7月21日讯(记者何琳娣)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7月31日至8月4日在长春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凤君主持会议,副主任刘淑莹、李世学、李介车、张恩祥、汪洋湖,秘书长杨绍明参加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议程为:审议《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修正案(草案)》、《吉林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条例(草案)》、《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草案)》、《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条例(草案)》、《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的决议(草案)》;审议省政府关于2005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全省重点项目建设绩效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重点项目建设绩效情况的视察报告、关于全省城市社区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评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省农业委员会工作;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案(草案)、关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关于重新确定部分县(市、区)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及人事任免事项。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草案)》有关情况的说明、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关于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汇报以及省政府关于对《关于检查〈吉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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