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省政协委员仲伟保护长白山野山参品牌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6-07-09 10:01:18 )

来源: 吉林日报

 

    吉林日报7月9日电(实习生周宇本报记者吕瑞东)作为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专家,省政协委员仲伟同一直关注着长白山野山参的品牌保护。

    仲伟同介绍说,国家参茸中心曾召开人参标准化研讨会认定,把林下籽参纳入野山参范围。据此,国家有关部门也行文正式批准将林下籽参纳入野山参范畴,并要求实行野山参分等国家标准。但2005年版的某药典,却用“林下参”取而代之,这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相符,也影响了野山参的购销市场,更是给我省人参产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仲伟同进一步解释说,野山参被誉为“东北三宝”之一,生长于长白山山脉的丛山密林,我省安图、敦化、和龙、汪清、珲春、抚松、靖宇、桦甸等地,都因盛产野山参名扬海内外。近20年来,许多参农为了保护野山参资源,做了很多研究和尝试。如将野山参的种子撒播林下,自然生长20年后再采挖的办法,曾得到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标准委的认可。抚松关东野山参基地林下籽参于1982年和1995年分别获得了“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家科技成果奖”。

    “我省林下籽参不仅数量多而且质量高,可它仅因为名字不好就卖不出好价钱。”为此,仲伟同和另一位政协委员孙兴凯在一份提案中共同建议,我省有关部门应尽快组织或邀请省内外人参专家,召开论证会,在此基础上与国家药监部门协商,全面恢复长白山野山参在药典中的应有席位和对人参科学分类的要求,即园参、移山参、野山参,以维护吉林长白山野山参的品牌地位,进一步促进我省人参特产业的健康发展。

    仲伟同认为,应严格参地审批手续,重点扶持已具备无公害、规范化种植技术及管理水平的种植大户。与此同时,应按国家已出台的原产地域保护产品政策,没有达到强制性标准的企业应不予审批参业用地,以控制人参的产量、质量。对于那些没有按国家有关药品、食品规定进行人参加工的,应坚决取缔。

责编: 王巍
点击此处查看旧版新闻>>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