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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晚报6月23日电(记者任香云实习记者刘小琪)“小区公共绿地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有人却在公共绿地上私搭乱建,破坏了小区的正常秩序,也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近日,多位读者向本报反映,鸿城国际花园内个别业主在公共绿地上私建车库。
居民:公共绿地不该建车库
22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读者反映的两间车库在33栋和34栋别墅之间,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园区内一位居民告诉记者,4月末,33—2别墅的业主开始拉沙子、水泥在两栋别墅之间的公共绿地上搭建车库,现在两间车库快完工了。
物业:多次劝阻无效
记者来到市鸿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鸿城国际花园管理处反映此事。该管理处的杨付路主任向记者介绍了事情经过。他说,4月28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巡视园区时发现33—2别墅业主张先生组织工人在33栋和34栋别墅间的公共绿地上搭建车库,立即阻止,业主未理睬,继续施工。工作人员将此事上报其上级单位省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派人与33—2别墅业主张先生面谈,要求其拆除违章车库,张先生仍不同意拆除。工作人员将此事反映到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幸福大队。5月12日和5月16日,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幸福大队工作人员两次到现场,向33—2别墅业主下发“违章整改通知书”,限业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在此期间,33—2别墅业主仍继续施工,安装了车库门。
杨主任还说:“根据我市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小区内公共区域或改变其用途。如果不拆除此处的违章车库,其他业主就会纷纷效仿,也在园区内私搭乱建。
物业公司向记者出示了2002年7月4日吉林建筑工程学院设计院设计的小区规划图纸,图纸上有长春市规划局审批专用章。在图纸上记者看到,33栋和34栋之间是空地。
记者提出要见33—2别墅业主,杨主任说现在业主不在长春。
执法部门:物业须出具证明
为什么违章车库迟迟没有拆除?记者向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幸福大队询问此事。该大队的周队长称,他们去过现场,两次对其下发“违章整改通知书”。至于迟迟未拆,周队长解释,他们已告知物业公司到规划部门办理该车库不在小区规划之列的证明。收到证明后,行政执法部门再将此事报到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听证,然后要求其补办手续或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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