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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报6月20日电(李津)近日,吉林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和省安监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安监总局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全省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提出具体意见。 全国统一开展为期3年的“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系统工程,目的是大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全面推动交通安全员队伍建设和基层交通安全组织网络化工程建设。要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沿线行政村、学校和企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有车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明确责任人。10部车以下的单位要有兼职的宣传教育人员;10部车以上的单位要成立交通安全宣传组织,有专门的交通安全宣传员,督导本单位的宣传教育和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要以学校教育为重点,抓好交通安全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小手拉大手”工程。要在中小学校普遍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实行“一校一警”、“一校一员”、“一班一员”制度,交警包学校,教师包班级,落实承包责任。公安、教育部门要加大对交通安全教育辅导员的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计划,确保每所学校至少培训一名总辅导员。在3年内建立一支热爱交通安全宣传事业、熟悉交通安全宣传业务的骨干力量。要强化客货运输驾驶人和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大力推动交通安全法普及工程。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交通安全宣传主渠道作用,全面推动宣传阵地化建设和媒体立体化宣传工程。要全面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实施环境宣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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