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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纪委作出决定跟踪督办重大项目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6-06-09 09:36:15 )

来源: 吉林日报

 

    吉林日报6月9日电(蒋金良)为推动全省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发展,省纪委监察厅作出决定,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跟踪督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服务、促进和保障作用,并制定下发实施方案。
    
    跟踪督办的重大项目,主要是对当地经济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建设项目、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设项目以及政府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今年,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选择150个左右重大建设项目实行跟踪督办。跟踪督办的主要内容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十不准”规定落实情况;项目建设审批立项、施工、验收、投产等各个环节有关部门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各级政府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落实情况;各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及质量管理情况。通过对重大项目进行效能监察,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主要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推动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跟踪督办重大建设项目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个重要内容,认真研究确定跟踪督办的重点项目,制定跟踪督办的具体方案,注意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创新跟踪督办的方式方法。抓好责任落实,搞好协调配合,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切实推动和保障项目建设进行。

责编: 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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