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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日报4月25日电(记者李波)24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忠民率领执法检查组来到我市,检查《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1997年7月,吉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使我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方向更加明确,措施更为具体,推动了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和创新,促进了新技术、新成果、新方法的广泛应用,使农技推广工作出现了新气象、新局面,为全市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截至2005年年底,我市农机总动力达270千瓦,农用拖拉机保有量9.1万台,在农机化技术推广上,重点推广了复式作业、抗旱播种等16项主要技术。随着农业科技水平和装备水平的不断提升,农业科技服务方式正在不断更新,服务领域正在不断拓展。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德喜、副市长李伟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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