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吉林省社科联在长召开六届五次全委会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6-03-29 08:27:37 )

来源: 吉林日报

 

    28日,吉林省社科联在长春召开了六届五次全委会。吉林省委副书记、省社科联主席全哲洙到会就我省如何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开局与大家交流了看法。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社科联和高校的专家在会上作了新农村建设的专题发言。
    
    全哲洙强调,当前,要着力破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思想误区问题。第一,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理解为新村庄建设,防止把着眼点和兴奋点都放在大拆、大建、强制拆迁和集中建立远离耕地的新村上的倾向,加重农民的负担,损害农民的利益。第二,不能认为新农村建设可以一蹴而就,必须树立长期奋斗的意识,防止出现“上面热、下面冷”的情况,循序渐进、迎难而上、注重实效。第三,不能以模式化思路进行新农村建设,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探索符合客观规律的新农村建设的思路、途径、步骤、方法,防止把新农村建设搞成千篇一律、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第四,不能有单纯靠国家扶持的依赖思想,要通过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和政府积极引导、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有效结合,使广大农民积极主动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哲洙强调,要从实际出发,确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重点。一要发展壮大新产业,实现农民持续增收。要不断加快产业战略性转型,努力实现农业产业技术基础转型、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农业产业组织转型,落实具体产业项目,壮大县域经济和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以“减少”农民来“富裕”农民。二要培育造就新农民,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育造就新型农民,离不开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方面,同时要下功夫抓好“一推双带”活动,通过不断强化转移前的就业培训和转移就业的实践提高农民的素质,充分利用这个载体加快培育造就新型农民的步伐。三要科学制定新规划,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新规划要有前瞻性,充分考虑到农村的工业化、城镇化的长远发展趋势和村镇布局的新变化,既要科学合理,又要符合当地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四要建立健全新组织,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要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为农民服务”的基本方向,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健全完善各类公共服务组织,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大力发展科技服务型、市场营销型以及综合服务型的行业协会、农民协会和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壮大经纪人队伍,切实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开拓能力。五要努力树立新形象,提高基层组织战斗力。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农村党员干部如果自己不会富,不好当干部;只顾自己富,不配当干部;带领群众富,才是好干部。因此,要配强村支部书记,研究制定激励政策措施,提高“村官”待遇,进一步增强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核心堡垒作用。
    
    全哲洙最后指出,要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工作体系,协调整合各方面力量,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努力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合力。(记者王强)

责编: 郭亮
点击此处查看旧版新闻>>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