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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排污新法规将为松花江免遭污染“护航”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6-03-22 14:46:08 )

来源: 新华网吉林频道

 

    新华网吉林频道3月22日电(记者周立权、郎秋红)一部对向松花江排污进行“强令”限制的法规正在制定之中,将为松花江免遭污染“护航”。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致松花江水污染。记者从水利部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了解到,他们正在依据我国新出台的《水法》,着手制定《松花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对向松花江排污进行“强令”限制。这将彻底改变过去这部分权限不明析的历史,“多龙治水”现象将改变,这对全国治水都将起到有益的启示作用。
    
    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和规划计划司日前在北京联合召开了《松花江区水域纳污能力及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报告》的审查会。7位专家对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提交的《报告》进行了评审。专家一致认为选取的纳污能力计算范围全面,计算成果可信,提出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合理。最终通过对《报告》的审查。这意味着松花江水污染防治有了基本依据。
    
    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依据《报告》中的基本原则,尽快制定出《松花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一旦这个规定出台,他们将对超标的排放入口,进行强制限制。而且一旦有新建项目,只要是在松花江取用水,就得经过他们审查,如果达不到排放标准,将不给予审批。(完)

责编: 鲍盛华 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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