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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17日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2005年,吉林省创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全面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省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突破口,全省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新拖欠。2005年全省共检查农民工用人单位1万余户,涉及农民工47万余人,补签劳动合同25万余人;清回返还农民工工资4,305万元,涉及农民工22万余人;查处当期拖欠农民工工资793户,下达整改654户,行政处理146户;全省已有7个市州及县(市)332户企业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会议提出,2006年中省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主要工作任务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期足额发放,同时,加快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孙鹤 杨铮 记者 韩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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