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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从吉林省环保局传出消息:为加大吉林省医疗废物的处理能力,吉林省将采取国债资金与地方自筹相结合的办法,投资31438.24 万元,建设一个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和八个医疗废物处理厂,力争到2008 年,实现全省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目前,长春医疗废物处理厂已经开始项目招投标工作。
医疗废物属于特殊的危险废物,具有传染性和生物毒性。吉林省目前每年产生危险废物9万多吨,其中医疗废物产生量为1.8 万吨。如不安全处理,会对水体、大气、土壤产生污染,还会直接危害人类的健康。
医疗废物属国家特许经营范畴,建成后的医疗废物处理厂将与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及医疗部门签订收储合同,由其统一集中处理医疗废物,以避免医疗废物过去由于分散管理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通讯员毛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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