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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工作目标:加大抚恤优待的创新力度,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有利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拥军优抚制度。
“十一五”期间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通过各级政府的努力和全社会的支持,使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到“十一五”末,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要达到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优抚对象的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要构建新型社会服务系统,以满足优抚对象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优抚事业单位的发展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国家财政其他投入成正比。在对现有光荣院进行维修改造的同时,要新建18所光荣院,各增加床位150张。加大资金投入,对13所省级烈士陵园进行改造。达到布局合理,资源整合,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有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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