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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惩医药企业恶意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于11月份开展的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各市县党委、政府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整治方案,并成立了专门的整治领导小组,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了各具特色的监督检查整治行动,并发动群众对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及时查办了一些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打假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了我省药品市场秩序。到目前为止,长春市已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482户,立案查处违法违规企业3户,正在调查取证的案件2起,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提出了警告,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吉林市完成了24户批发企业的现场检查,对4户违法违规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对省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的问题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四平市查处的假劣药品及从社区居民手中清理回收的家庭过期药品共1262个品种,960余箱(件),总价值83.7万元,进行了集中销毁。目前还有3起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辽源市检查药品生产企业4户、经营企业32户,对8家药品分类不清的经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通化市目前已查处药品企业违法案件6起,罚没款5.2万元。同时,他们还与巡警配合,查获大案2起,罚款5万元。抽验广告药品14种,发现问题的1件,罚款2000元。对28家医疗器械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无证加工生产定制式固定义齿牙科诊所2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延边州共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260家,医疗卫生单位21家,齿科使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20家,对违反规定的70户企业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2家违法生产医用氧气的单位被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 (记者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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