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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家庭暴力”,吉林省将立法。在22日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和审议结果的报告。
在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赵艳玲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的议案》交付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根据调查,目前我省家庭暴力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占婚姻家庭上访案件的17%左右。
家庭暴力行为具有多发性和一定的隐蔽性,施暴者施暴手段残忍,其暴行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导致一系列社会和家庭问题的发生。
为此,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立法列入2006年立法计划。省人大内司委将会同省政府妇儿工委、省妇联,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家庭暴力的实际情况,积极做好立法的相关工作,尽快起草出法规初稿。(记者常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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