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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制定下发了《关于严肃纪律保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规定贯彻执行的意见》。其中要求,各县(市)要正确使用下放权限,严禁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严禁借扩权之机,增加机构、编制和人员;严禁以任何理由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加重企业和农民负担。
《意见》要求,对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决定和部署要求,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以及人为设置障碍,影响或干扰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要严格规范各类执法执罚行为和检查评比活动,严禁乱检查、乱评比、乱收费、乱罚款。
《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受理关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面的信访举报,特别要加强工作纪律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对说假话、搞浮夸、搞“政绩工程”的领导干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违反本意见纪律要求的行为和违纪违法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人,必须坚决查处,并选择有影响、有震动的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公开曝光。 (记者常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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