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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加强营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5-08-24 10:17:07 )

来源: 长春晚报

 

    23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为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超限超载问题,省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全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对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严格实行扣分制度,路面执法由重教育、只卸载不罚款变为严管重罚,对恶意超限超载的车主按上限处罚。

    超限超载超过5%的运输企业将被曝光

    吉林省将在增设固定站点的基础上,投入综合治超检测车,加大流动检测,使超限超载车辆无路可绕。在高速公路上增设超限超载远程监测设备。运管部门对于超限超载违法记录超过3次的营运驾驶员,要责令其参加不少于一周的货运法律法规、货物装载等基本知识的培训,并重新考试;对营运货车超限超载登记超过总数5%的运输企业,要在政务公开网站、报纸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并责令其停业整顿;对擅自改装车箱长度或栏板高度等改装营运货车行为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处以5000元至20000元罚款;对擅自改装机动车辆的维修经营者,要责令其改正,有违法收入的,没收违法收入并处以收入2倍至10倍罚款,没有违法收入或违法收入不足10000元的,处以20000元至50000元罚款。对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货站(场)处以10000元至30000元罚款。

  建立改装企业行业自律协会

    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对非法车辆改装企业依法严厉处罚,坚决予以取缔,并公开曝光;对不按国家规定或超范围改装车辆的企业,要立即停业并限期整改。对区域具有生产能力的中、小企业要予以整合、规范,确保车辆生产企业、改装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和改装。要建立改装企业行业自律协会,由具有宏观指导职能的部门协调建立起全省规范健康、有序竞争、良性发展的车辆改装市场。

    对放行超限超载严重的运输站予以停业

    建立货运经营企业和营运驾驶员信誉档案,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经营者、营运驾驶员以及为超限超载提供便利的运输站(场),依法予以处罚,对放行超限超载车辆问题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一律不予发放车辆营运证,严禁进入运输市场。公布一批符合道路运输行业发展方向的性能优良车型,实行优先准入制度。(记者 于莹洁)

责编: 陆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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