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吉林省下发通知:严防猪链球菌病传入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5-08-06 09:36:22 )

来源: 吉林日报

 

    8月3日,吉林省政府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站在全局高度,将猪链球菌病防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疫情传入和发生。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我省猪链球菌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牧业和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统一研究建立本地区猪链球菌病防治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疫情传入,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快行动,将疫情扑灭在疫点上,严防疫情扩散。

    通知提出五点具体要求:一要立即开展疫病普查和疫情排查,各地要立即行动,利用一周时间组织对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散养户的生猪,开展一次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病排查,对发现可疑病例要及时上报,并进行诊断。确诊后,要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二要加强检疫监督,严禁从疫区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各地要做好猪链球菌病的监测、预报工作,加大牲畜交易市场和运输环节的监管力度。从8月4日起,各地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查证验物和消毒,严防疫情传入我省。三要做好预防工作和防疫物资储备。要做好诊断试剂及诊断技术准备,并结合本地实际,储备抗菌素、疫苗等防疫物资,对疑似发病猪要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性治疗和免疫注射。

    四要加强对养殖场、生猪交易市场等场所的消毒,特别是散养猪圈舍,要定期消毒,加强粪便及污染物的管理,采取生物发酵等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五要加强宣传和技术指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搞好猪链球菌病防治技术的宣传工作,做到既让养殖户及时了解相关的基本知识,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又要让群众认清此病是可防可治的。(记者翟劲涛)

责编: 青库
点击此处查看旧版新闻>>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