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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监察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监察部门要按照国家监察部有关要求开展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行政纪律,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实施行政许可后,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全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从6月份开始到9月底前结束。8月份,省监察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州)及省直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抽查;9月份,各市(州)监察局、省监察厅派驻监察室将就本项工作向省监察厅提交检查情况专题报告。(记者 胡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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