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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起,吉林省将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实施“在乡老兵安居工程”,解决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困难问题。到2006年6月底,要完成建房任务的50%左右。其中,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抗战老兵以及其他重点优抚对象中困难多、年龄大的要优先解决。到2007年6月底,全部完成我省“在乡老兵安居工程”。按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中住房确有困难的为“在乡老兵安居工程”帮建对象: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指1954年10月3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前参军,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的人员);在乡革命伤残军人;领取定期抚恤金的烈属、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以及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记者李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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