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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九月底完成低保向失业保险并轨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5-05-13 08:33:26 )

来源: 吉林日报

 

    为了进一步推动吉林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加快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日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作用,全面落实并轨政策,千方百计筹措并轨资金,力争今年6月底完成并轨任务的80%,9月底基本完成并轨任务。

    《通知》明确,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保证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和留足2个月准备金的前提下,失业保险基金继续按规定调剂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并按实际征缴失业保险费总额的15%,向就业服务机构拨付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专项用于支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活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同时,全省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保公司,要认真落实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中的失业保险扩面征缴指标,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万户民企进社保活动”,重点抓好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扩面征缴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要切实做好并轨企业失业保险费的清欠工作,并结合并轨和失业保险工作实际,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的意见或建议。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积极扩大试点。要切实做好失业准入登记工作,加强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通知》还进一步强调,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调剂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资金、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要严格按照规定和相关程序拨付,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如发现问题,依法依纪严厉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孙鹤刘洋记者栾哲)

责编: 青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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