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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交警明起施行40项公开办事承诺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5-04-01 15:13:17 )

来源: 新文化报

 

    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向社会推出40项公开办事承诺,4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如此大范围、系统地制定出台公开承诺,目前在全国公安交警机关尚属首次。

  一般事故

    调解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

    据吉林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运保华介绍,40项公开办事承诺包括:如公安部对一般性事故调解的时限定为10天,以后吉林市交警部门将其缩短为5个工作日;办理机动车辆转入、转出手续,公安部规定都是15天,而吉林市交警部门规定分别为1天和2天。交警部门还将设立咨询代办和引导岗位的工作人员,无偿为群众提供咨询、协助填表、主动引导等服务,使群众办事难的状况得到彻底改变,使从中渔利的社会中介代办人员无机可乘。

    事故处理

    4月1日起实行“四公开”

    这40项公开办事承诺还包括:在事故处理方面,4月1日后,交警部门在调解事故时实行“四公开”,即事故认定的事实和依据公开;现场图、勘察笔录、照片及各种检验鉴定结论公开;赔偿标准公开;处罚标准和结果公开。

    民警违诺

    处理结果5个工作日内通报

    对于民警违反公开各项承诺的,当事人可直接向科、(中队)大队(处)领导反映,当场处理,也可向0432-2408222(支队长政委电话室)、0432-2408104、0432-2408178(支队监察室举报电话)举报,支队当即派人员调查,市区内半小时、公路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对民警违诺行为的调查处理结果,一律在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通报。(记者 高庆华)

    

责编: 青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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