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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成员全体会议。会议总结了去年企业治乱减负情况,对今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副省长牛海军就2005年全省治乱减负工作提出要求。
2005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围绕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战略和实现二次创业、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将企业治乱减负纳入全省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不准”规定,以服务、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目标,努力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清理各类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清理和简化年检、报表;坚决禁止乱设卡等限制商品流通行为;继续整顿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的服务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加大对部分垄断行业乱收费、乱加价的专项治理力度,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二、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专项治理。检查取消收费项目是否落实到非公有制企业;清理专门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收费项目;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国民待遇,清理取消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进出口贸易、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歧视性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配合农民增收减负,做好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三、围绕国企改革开展企业治乱减负检查。检查省委、省政府“十不准”规定的落实情况;检查改制、改组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检查是否有借企业改制、改组搭车收费现象;检查是否在企业改制、改组期间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四、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力度。对涉及机动车辆收费项目进行再清理,不合理收费坚决取消。继续整顿道路收费站点,不符合国办发[2002]31号文件规定的道路站点一律撤销,加强对新设站(点)的监督。规范收费公路收费权转让行为。建立防范和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发现、处理问题的机制。
五、突出查办加重企业负担案件。继续开展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的“三查”活动。严肃查处加重企业负担案件,严格实行“三乱”案件督办制度和重大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件公开处理和曝光。
六、加强对减负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保持减负工作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机构、编制、人员的调整,要有利于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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