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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人们在介绍省内某企业领导时,不会再附加一句“正局级”之类表示其行政级别的补充说明——因为,吉林省国资委日前出台了新规定,国企经营者不再套用行政级别。
企业经营者不再套用行政级别
24日,省国资委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我省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个别部门领导怕丢位子的现象,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今后,国资委将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的人事管理。
据了解,对于“管人”,省国资委提出,要与出资人制度改革同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市场选聘相结合的办法,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分层、分类和岗位职务管理的新的管理体制。
具体内容是分三个细则,一是实行分层管理。按照委托代理关系的基本规则,强化出资人对董事、监事和董事会对经理人员的制约力度,构建起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董事、监事对出资人负责的委托代理体制。二是事项分类管理。根据法人治理结构不同权利主体的性质和职责,健全完善分别适用于董事、监事、经理人员实行聘任制,对党务人员实行选举制和任命制,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规定实行任期制。三是实行岗位职务管理。根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委会的不同职责,以效绩考评为中心,分别确定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企业经营者不再套用行政级别,按所在岗位享受相应待遇,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管理体制。
国资监管将由5个委员会集体决策
另据了解,对于国有资产监管,国资委设计了两种办法。一是在纵向上制定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业务流程。从产权界定开始,首先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然后与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目标责任制,根据资本运营情况进行预算管理,对预算收益进行再投入规划设计。二是在横向上实行专门委员会的民主决策方式,并初步设计了由国资委相关处室人员、社会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组成的财务预算、业绩考核、投资规划、薪酬分配和法律咨询5个专门委员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实施签名票决制的集体决策制度,力求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取代政府部门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决策机制。 (记者 舟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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