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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公务员培训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省人事厅行政科学研究所和教育培训处特意成立了课题组,经过缜密调研,写出了《关于加强吉林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研究报告》。
经过缜密调研,专业人士指出,今后,我省应规范初任培训,全省新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接受不少于10天的初任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任职,参训率力争达到100%。
今后,我省还将突出任职培训,省、市(州)、县(市、区)、乡政府中晋升处、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需先培训后上岗,特殊情况的,必须在到职一年内接受任职培训。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不参加培训或达不到培训要求的不能任职。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在职学历教育,到2005年,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大专以上学历程度应分别达到:省级98%,市(区)级90%,县、乡镇70%。
我省将用3年左右时间,使全省县(市)以上各级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初步掌握常用的英语口语和简单的公务英语。对一般公务员的要求是,通过学习,掌握日常英语会话100句;对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的公务员,要求可用英语进行一般交流和从事简单的公务活动,掌握英语会话300句。(记者阿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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