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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主要城市人均拥有商业营业面积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5-01-04 17:1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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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吉林频道1月4日电(记者卢劲杉)随着城市化步伐加快和城市经济体系日益完善,吉林省城市商业网点建设得到长足进步,主要城市人均拥有商业营业面积突破0.8平方米的全国平均水平。
    据吉林省商务厅和吉林省建设厅提供的数据:目前,吉林省批发、零售、餐饮及服务业网点达54万个,其中,批发零售贸易业网点约35万个,餐饮业10万多个,服务业近9万个;生活消费品市场近2000个,生活资料市场近2000个,生活资料市场近150个,城市集贸市场800多处。城市居民每千人拥有网点近21个。
    吉林省建设厅和省商务厅提供的一份报告中指出,该省城市商业网点发展中也出现网点建设总体布局欠合理,中心商业集聚不经济的倾向。主要表现在:网点建设单位过大过多;传统城市中心黄金地段、重要街区市口大型零售网点过密;服务网点发展不足,特别是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网点发展缓慢;网点的组织化、集约化、现代化水平偏低,业态功能雷同,新型营销方式滞后。这种状况与未来城市商业发展趋势和入世后的新形势不适应,由此带来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比较突出。
    为加强城市商业网点宏观调控,健全商业网点发展的规制,促进城市商业的可持续发展,吉林省商业厅和建设厅日前提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建设的总原则:
    一、控制中心区与发展区级商业、居住区商业相结合。大中城市必须在城市分区规划的公共设施建设分区基础上,控制中心区域规模总量,倡导多业态发展,保证中心商业的通行化,不断促进区级商业、居住区商业功能的完善,使商业网点建设与城市综合开发同步推进。
    二、点、线、面立体组合。商业布点要体现规模化、组织化,把发展规模化企业与中小企业灵活布点协调发展统一起来,组织大点疏密有度,合理聚散;布点连线要体现商业点之间的等级性和层次性,业态分工应错落有致,避免近距离的经营雷同;在流通半径所及的域面内要体现商业服务的网络化和功能的系统化,把握城市区域间商业功能的有机联系,体现商业最优服务规模。
    三、完善基本功能于突出地域特色相结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建设,要配套完善服务功能,既满足本地居民的基本消费需要,又要突出产业特色、经营特色、服务特色和当地的旅游资源及人文特色。将传统商业街、旅游景区、城市中心区及市郊新兴商业中心区作为规划重点,结合社区规划进行布局,增强吸引力,拓宽辐射面。
    四、积极优化网点布局结构。充分考虑本地区和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现状和消费水平,尤其是市场环境特点、现有网点竞争情况、交通设施条件,确定不同业态、不同类型的商业网点规模和数量。对竞争不充分的地区,适当增加网点;对同业竞争激烈的地区,严格限制新增大型网点,业态设置实行错位。
    五、坚持可持续发展和良性循环。城市商业网点建设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考虑长远目标,增强发展后劲和潜力,力求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要素之间的协调发展。城市商业网络要以城市为中心,以潜力巨大的农村市场为基础,以农村集镇为边线,以增强布局的整体功能,实现高效运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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