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吉林频道6月17日电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的共同努力,截至6月15日,吉林省已经连续28天无新增非典病例报告,住院临床诊断病人和疑似病人已于6月13日前陆续全部出院。全省非典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秩序基本恢复正常,防治工作取得了
阶段性重要成果。
我省这次非典疫情波及长春、吉林两地,共有五条输入性传染源。自4月17日开始,截至6月13日共报告临床诊断病例35例,其中,直接诊断16例,疑似转确诊19例;治愈出院29例,死亡6例;疑似排除14例,病人发病到入院平均时间为2.83天,从病人入院到开始对该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调平均时间不足一天。
在抗击非典过程中,省委书记王云坤、省长洪虎等领导多次就防治工作重大问题做出指示,并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省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理指挥部加强领导,统一指挥,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卫生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做好防治工作。农村、学校和公安司法三个预防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防控工作。省人大、省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也高度重视和支持防治工作,及时听取了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认真做好重点部位往来人员的登记检疫工作,宣传部门加大了对宣传工作领导和协调力度,新闻媒体集中对防治非典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众志成城防非典,一心一意谋发展”在全省形成了共识。
在此期间,全省直接参加抗击非典工作人员35200人;全省共出动流调人员17113人次,流调对象7353人;社会各界捐款捐物近亿元。加强领导、广泛动员、专群结合、群防群控是取得抗击非典可贵成果的重要保证。在抗击非典过程中,国务院督查组和卫生部督导组先后来我省督查工作,对我省防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指导意见。
6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WHO)派出高级代表团来我国评估10个省市区SARS疫情控制和地区传播情况,我省是被评估的10个省份之一。省防治非典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省卫生厅厅长李殿富等一行五人赴京报告我省非典疫情防治工作情况,并接受了WHO的评估。我省的报告,以翔实的数据资料、形象的多媒体图解演示,清晰的疫情分析以及对WHO专家的提问做出明确的解答,赢得了WHO评估团的肯定。WHO官员认为,吉林省对SARS传播途径线索清晰,采取措施有力,控制疫情是有效的。日前,世界卫生组织已正式宣布,将吉林省从“近期有当地传播”的名单中删除。尽管如此,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现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是在特定时期果断采取一系列超常规防控措施的结果。从全国而言疫情还没有完全解除,我省仍存在输入病例的危险,特别是对非典及其传播规律和医学防治办法尚未完全掌握,如果对疫情出现认识上麻痹和工作上疏忽,就还有可能导致我省疫情出现反复。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防治非典型肺炎总的原则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一手抓防治非典这件大事不松劲,一手抓发展经济这个中心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因势利导,巩固成果,防止反复,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理预案,加快建立长效反应机制,不失时机地把防治工作引向依法、科学、规范、长效的轨道。当前,具体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要在总结前期防治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和省内一些地方的有效做法,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非典应急处理预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远近结合,加快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做到常备不懈,有备无患,为更加有力、有序、有效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建立高效统一的指挥系统。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辖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职责,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防治、专群结合的原则,善始善终做好工作。现有的防治工作机构应继续保留,人员可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如遇特殊情况,能够做到及时调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吉林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第4版)》的要求,抓紧建立和完善常态运行的指挥系统,满足应急处理和常态工作的需要。
三是建立健全预防工作责任体系。城市街道、社区和农村乡镇、村屯的基层组织是实施群防群控的重要力量。要把预防控制非典型肺炎的责任落实到基层,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使之形成网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预防控制非典工作的责任制,形成单位包职工、职工包家属的责任链。推广农村“十户联保”和市区“楼长”、“单元长”、“片长”等责任区作法,建立起上下联动的预防机制,确保万无一失。
四是进一步完善各项防控措施。强化疫情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全省二级以上医院疫情监测点、发热门诊、留验站和定点医院,要进一步做好病人的诊疗排查,主动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继续做好民航、铁路和交通重点部位的防疫工作。对进出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温测量,发现有发热或有非典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重点做好对外来和返回流动人员的监控和管理。对来自省外或返回人员,特别是经由非典流行区域的人员,根据申报登记,居住地有关基层组织和接待单位,在属地疾控防疫部门指导下,负责对其定期测温观察,观察期间允许正常生活和工作;对有发热等相关症状者,就地实施隔离治疗。不能对无任何症状者实行强制隔离或变相隔离。对外出人员旅途中的健康状况查询和对有发热等相关症状者及其接触者的处理,按照卫生部公告2003年第9号第11号及铁道、交通、民航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出省人员要求开具健康证明的,可以到当地二级以上医院例行体检(测体温、验血相、透视或拍胸片),如需要亦可由当地疾控机构提供验证。省内人员流动可以不出具健康证明。各地举办各种大型人员聚集活动,应明确和落实举办、承办单位的防控责任制,并制定防控预案。外出经贸考察、商务洽谈、观光旅游等活动要有组织地进行。注意做好外籍人员防疫工作。公众场所必须具备良好通风条件和卫生环境,逐一落实消毒、防疫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高度重视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公共交通等场所的监测和消毒处理,并形成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非典防控工作。重点搞好进城返乡人员的防疫检查,切断向农村传播的途径。加强农村疫情监测,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工作网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五是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的保障准备。要建立必要的物资、设备、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一旦发生疫情,确保指挥系统可以在第一时间内派出专业队伍进行有效的处置,减少突发事件对社会的危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储备和经费支出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六是深入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和全民健身运动。要以这次抗击非典为契机,以改变生活中的陈规陋习,严防各种传染病的入侵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推进环境卫生整治,摒弃各种不良卫生和饮食习惯,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卫生意识。非典过后,要积极营造良好环境,引导群众进行健康消费、安全消费。
七是切实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适时调整发热门(急)诊、留验站和定点收治医院,做到布局合理,数量适宜,设置规范,条件合格并向社会公布。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日常医疗管理和服务,维护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保障病人就诊。医院要建立和健全医院感染管理机构,成立医院感染管理专家组,定期对医院感染管理现状做出评价,保证病人就医安全,防止发生院内交叉感染。充分发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院内感染管理专家组的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认真总结医疗救治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的非典医疗救治技术、防护知识培训。省市都要建立起应急医疗救治队伍。
八是坚持“两手抓”,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贯彻“坚持不懈防非典,抓住时机促发展”的方针,抓紧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在坚持必要监测措施的同时,保证道路畅通和人员、物资的正常流动,做好各类展会、招商、推介活动的组织工作,对受影响较大的行业给予政策扶持,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力度,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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