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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入夏以来,由于南方荔枝大丰收,长春市场上出现了空前的大量新鲜荔枝,不仅味道鲜美,而且价格低得不敢让人相信,人们纷纷购买品尝,一些商贩也为此赚了一笔。
但荔枝市场的繁荣没持续多久,不少消费者向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说他们买到的荔枝吃了以后,出现手上脱皮、嘴上起泡的情况,严重的还得了肠胃炎、腹泻住进医院。为此,省消费者协会和省卫生监督所派出 工作人员,化装成消费者从不同的商贩手中购得荔枝样品,并对其进行化验。结果发现,10个样品无论是表皮还是果肉均含有大量硫酸根离子。
经过调查,检验人员认为荔枝含有大量硫酸是因喷洒一种“荔枝保鲜剂”所致,但这种保鲜剂在市面上无法买到。于是工作人员只好再次扮成商贩,以大量购买荔枝的名义,在长春市一个大型水果批发市场上,花10元钱买到了这种保鲜剂。
吉林省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对这种荔枝保鲜剂进行化验后,发现保鲜剂的PH值为1,呈强酸性,硫酸含量高达20%。第二次达到了100%,每升溶液中含有1140克的硫酸根,氯离子的含量也按这个比例呈正增长。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说,可能第一次检验的保鲜剂是稀释后的溶液。保鲜剂的外包装上标明的厂址是“北京市大兴县工业区南辛店南街西二排一号”,但工作人员经过核实后发现厂址是假的。接着他们又拨通了包装上提供的“热线电话”,一名男子非常热情地称,愿意出售此种保鲜剂。
据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玉洲介绍,商贩之所以在荔枝上喷洒这种含有大量硫酸的保鲜剂,是因为硫酸可以使荔枝表皮变红,增加其感官“新鲜度”;同时可以防腐,延长售货期。但这种喷洒硫酸的荔枝对人体健康将产生很大危害,容易造成人体口腔粘膜、食道粘膜损伤和其他危害。他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荔枝时要向经营者索要购货凭证,以防受到欺骗。同时,消协和卫生监督部门将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据介绍,使用硫酸为荔枝保险的卑劣事件在外地曾有发生。早在1999年7月,沈阳一媒体曾报道过群众投诉反映荔枝烧手、能引起腹泻一事。从鲜红荔枝上滑落的水滴竟将袜子烧漏、将大理石地面烧白。经沈阳市防疫站检验证实,问题就出在保鲜剂上。该保鲜剂中硫酸的浓度最高为10.3%,而在长春发现的“硫酸荔枝保鲜剂”中硫酸的浓度高达20%。
吉林省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李海波介绍说,根据国家1996年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在荔枝水果保鲜剂中禁止使用硫酸。生产和使用该“荔枝保鲜剂”不仅违反了《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而且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带来巨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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