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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名普通民警“斗胆”状告司法部究竟为什么?

新华网吉林频道 策划:李凤双 文/图:李亚彪 制作:邵守志

    由吉林省白山市公安局一名普通民警因对考试成绩与考试资格被取消不服,“斗胆”将司法部告上了法庭。目前,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这起案件,而这起“落差”极大的“民告官”诉讼在当地社会上引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议论。

    一纸诉状直对司法部  

35岁的孙振国平时喜欢钻研法律知识

孙振国就是从这里得知自己的考试成绩无效、考试资格被取消的

这是孙振国的考试成绩单

    吉林省白山市位于长白山区,是一座美丽的小城。近几天来,在司法系统与相关媒体中,对这座小城的议论不再是长白山区的人参、鹿茸等特产品,一起“民告官”案件成了一些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今年35岁的孙振国身材魁梧,一脸质朴。孙振国毕业于吉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1994年参加工作,在白山市公安局从事法制工作多年,警衔是一级警司,平凡的他素来没有想到过自己竟然会起诉司法部。年轻的孙振国勤奋好学,在领导与同事们的心中是一名恪尽职守的民警。

    颇懂法律知识的孙振国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天能够拿到司法部颁发的从事法律工作的资格证书。从2001年开始,孙振国边工作边学习,准备报考司法考试。2003年,孙振国参加了全国司法考试,结果以9分之差未能如愿。经过一年的学习,2004年9月,不甘失败的孙振国再次参加全国司法考试。

    一切都是从2004年12月9日开始发生转折的。当天,孙振国兴冲冲地到白山市司法局咨询考试成绩,却从工作人员口中得知,因第一试卷《法理》与别的考生试卷95%雷同,考试成绩无效,4科成绩都为零分,两年的考试资格被取消。

    当时孙振国大脑一片空白,没有想到这是什么原因?他了解到,白山市考区有多名考生同他存在95%雷同试卷,但没有一个人同他在一个考场,属跨考场多人多卷雷同。孙振国查阅了国家司法考试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到考生有作弊等违纪行为,视情节、后果分别给予警告、确认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或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处理。

    孙振国感到,司法部门的决定无法律依据,自己并不知道试卷是否有雷同现象;即使有95%雷同,也没有法律规定试卷95%雷同就应该视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并被取消两年考试资格。尽管国家有关司法考试的违纪处理办法规定,两卷以上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一致,应试人员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应给予其两年内不得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可目前并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作弊等违纪行为,司法部门的决定没有法律或事实依据,属于侵权行为,应视为无效。

    孙振国咨询了当地司法部门和吉林省司法厅,问应该怎么办,有关人员无从答复,因为这个决定是由司法部决定的。2004年12月22日,孙振国向北京市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司法部。孙振国要求:撤销自己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且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的决定,公布并确认2004年司法考试各科实际成绩,赔偿自己因诉讼而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由于这起案件,孙振国成了焦点人物,热线电话不断

    我就是想通过正常渠道讨回知情权”

    在2004年司法考试白山考区违纪人员名单上,赫然写着孙振国的名字,原因是跨考场多人多卷95%雷同。

    “我为什么要诉讼?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讨回知情权。”孙振国说。第一,自己没有作弊行为,司法部门也没有自己作弊的证据;第二,司法部的决定没有事实或法律依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自己做出处理决定的前提,必须是自己有作弊等违纪行为。第三,司法部制定的处理办法提到的是100%雷同,司法考试内容包括四个部分--法理、刑事行政、民事、综合类,可自己与其他考生只是第一卷95%雷同。在白山考区违纪人员处理名单上,可以明显看到,大多数考生违纪原因是100%雷同。

    孙振国说,自己不知道自己的分数、不知道考卷同谁雷同、不知道处理理由是什么。为此,孙振国对司法部的处理办法是否有效产生质疑,更认为相关考试细则含糊不清,有漏洞,因从而对司法考试细则产生质疑。

    为了讨回知情权,孙振国有两种选择:一是向做出决定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04年12月13日,孙振国赶到北京,到司法部咨询,有关接待人员并没有给他具体答复,只是说可以按照正常渠道行使权力,可以申请复议。

    孙振国说:“当时接待人员让我走行政复议之路,我考虑到,司法部的决定让司法部自己解决,并且出现这种情况的不只我一人,直接影响我对这种解释的信任程度。于是我选择了第二种办法。”

    12月14日,孙振国向北京市第二中院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8天后,没有得到任何消息的他再次依法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孙振国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将诉状寄到北京,自己焦急不安地在家等,法院能否受理、何时受理、何时开庭都是一个未知数。

    1月26日,孙振国接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电话通知,让交纳80元的立案费。2月2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寄来了受理案件的通知。“何时开庭,还没有通知,我准备亲自参加这起案件的诉讼,不需要代理人。”孙振国说。

    记者曾给吉林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打电话了解相关情况,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说,国家司法考试是很严肃的事情,去年的规定可能更严一些。因为违纪,每年要处理不少考生。而不在一个考场,考卷如此雷同,着实让人困惑。省司法厅对此无法解释,只能由上级机关解释。

    白山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也认为,司法考试题型难,题量大,在有限时间要完成审题、答题、涂卡等事情,为什么会出现一些95%雷同的试卷,让人不解。去年在白山考区的考生约有500余人,而以前多是出现100%雷同后考生才受到处罚,去年的司法考试是司法部门首次得罚95%雷同试卷的考生。

孙振国正在全力以赴应对诉讼

这是白山市公安局

    专家:在法律面前,人人有平等对话的机会

    一石击起千层浪,孙振国起诉司法部的事情,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不少人议论纷纷,一些法律专家和孙振国的共同感受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有平等对话的机会。

    在吉林省司法系统及一些媒体、老百姓间,这一案例成了大家议论的热点。一些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也纷纷打电话给孙振国,咨询相关情况。据当地记者了解到,2月28日,白山市一名法官也因95%雷同卷受罚一事,将司法部起诉至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希望司法部能够公开他的真实成绩,法院已经立案。

    吉林省通化仁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连忠对媒体说,多名考生试卷95%雷同,不排除在有人场外通过高技术手段跨考场集体作弊的可能。可如果司法部门当时没有抓住证据,那么这种事实也不能成立。他认为,跨考场考卷雷同只证明有作弊的可能,但不绝对是作弊,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司法部如果想在这场官司中占据有利地位,就应该找到新的规定为自己解释。如果孙振国起诉书中的这些要求想要达到,那么司法部就得修改相关的判断考试违纪方面的规定。所以,孙振国直接挑战了司法部的相关规定。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林来梵认为,一个普通公民状告一级国家机关,是一个象征性的案例。这样的事情过去也发生过,青岛有几名女孩子曾联名起诉教育部,当时没有结果。现在法院能够受理孙振国的案件,是一个可喜的进步,毕竟任何一个人的权利都不能受到忽视。孙振国的起诉行为是一个理性的表现,否则怨言逐渐积压,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孙振国说,这场官司胜败并不重要,关键在于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有平等对话的机会。双方当事人对簿公堂不取决于权力与地位,这场官司,同两个邻居因为纠纷打官司没有什么区别。孙振国也想通过这起案件,引导更多百姓提高法律意识,遇到问题通过合法渠道解决。孙振国打官司并不是第一次,作为市公安局法制处的民警,他也曾给一些群众、同学或朋友代理诉讼,而且多数成功了。在日常生活中,围绕所住居民区物业管理等社会问题,他也通过法律手段帮助自己和别人解决了不少难题。

    孙振国周围的人是怎么看待这起案件的呢?孙振国曾表示,要向局领导汇报这件事情。近几天来,记者曾打电话找到白山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以及孙振国的同事,他们或表示对此事并不了解,或表示没有办法谈。而对于孙振国的家人,他自己也表示不便谈及。

    孙振国说,周围人都比较关心自己,支持理解的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永远会受到保护与赞同。反对的也有,反对者主要的考虑就是作为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把国家机关告上法庭,对前程是否有影响。对这一看法,孙振认为恰恰相反:“首先,这是一个学习和锻炼的过程,我相信包括领导、同事在内的任何人,都希望我能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有好的业务素质。其次,我起诉司法部,是以一个公民的身份,与工作无关,更不代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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