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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2·15”特大火灾一周年回访见闻:消防整改效果明显 政府承诺部分未兑现

新华网吉林频道;策划:鲍盛华;文字:杜学静、公磊;图片:公磊;制作:邵守志

    今年2月15日是吉林市“2·15”特大火灾发生一周年纪念日,此前记者再次来到吉林市,走访了相关单位及遇难者家属,发现吉林市吸取“2·15”火灾教训进行消防整改效果明显,但部分遇难者家属对当时政府部分承诺至今未能兑现而感到不满。

    对此,有关学者指出,看起来这似乎只是一个并不复杂、也不罕见的事件,但它所折射出的,却是更为深刻与严重的问题。政府在重大事故的善后处理中,不能仅仅满足于应付眼前的事情,还要充分考虑百姓的利益。吉林市“2·15”特大火灾事故已经过去一年了,在公众与媒体的视野中,与这起事故相关的调查、审判、责任追究以及理赔等活动都已经按部就班地完毕了。然而,这起事故及其善后工作所引发的思考却还远远没有结束。

重新营业的中百商厦已改名为长春路百货大楼

吉林市民沙志忠展示在大火中遇难的妻子的照片

    “现在在这里工作我没有什么顾虑、很放心。”

    2005年1月18日,记者来到了吉林市“2·15”大火事故发生地——吉林市中百商厦。现在它已更名为吉林市长春路百货大楼,该商场在2004年4月1日开始改造,并于9月29日正式营业。重新装修后的商场宽敞明亮,各种消防器材及指示标志较为完善。

    商场总经理陈志宏介绍说,在“2·15”大火后,商场按照有关消防法规要求的上限,投入较大资金配置各种消防安全设施。如商场的每层楼面积为100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800平方米,按规定每层装2个消防栓即可,而商场却安装了4个;除过去的地下水箱外,额外又增加4个水箱,可供消防用水持续使用1个小时;二、三、四楼每层均有4个救生缓降器,同时加宽消防通道;将过去1个防火门增加到现在的2个等等。

    此外,陈志宏表示,在此次整改过程中还特别注意了许多细节,如“2·15”时许多人因烟雾窒息而死,此次安装的甲级防火门,门和玻璃都具有防火功能,而且可以防止烟雾向外弥漫;地面上安装了带有萤光的指示线等。

    在改善硬件设施的同时,商场还加强了管理。陈志宏说,商场规定各楼层都要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周六、周日经理必须值班,晚上除了打更人以外还要有管理人员值班,此外商场还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教育,要求他们不能再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在商场二楼经营服装的宋维英是一位老业主,她说:“以前这里的条件可不好,就像农村市场一样,柜台非常多,一个挨着一个。现在商场的环境很好,而且我们也经常学习一些消防常识,因此现在在这里工作我没有什么顾虑、很放心。”

    政府部分承诺未能竞现 家属有所不满

    离开商场后,记者走访了一些“2·15”火灾遇难者的家属。遇难者胡秀杰家住吉林市长春路127号楼6单元3楼,其丈夫沙志忠介绍说,他家现在4口人,大女儿在外地打工,仅能维持自己生活,小女儿在长春上大学,而他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仅靠其70多岁养父每月五六百元的退休金生活。

    吉林市在进行“2·15”火灾善后处理时,实行的是各委、办、局分别“包保”一户家庭的办法,负责沙家的是共青团吉林市委员会。据沙志忠介绍,当时团市委承诺给他办理低保,并且解决其大女儿的就业问题,但这两点至今没能兑现。沙志忠说:“我不是不相信政

改造后商场每层都设有4个救生缓降器

改造后商场每个楼层都设有平面示意图

府,但有些事光说了不行,还得去办啊。”据他讲,事后他曾去找过团市委1次,打电话3次,但都没有结果。“政府支付的赔偿金要留着供孩子上大学,可我自己也得生活啊。像我这个年纪,去煤气站给人家发传单人家都不要。”沙志忠说。

    家住吉林市临江小区8号楼1单元2楼的遇难者于淑云的儿子许敏今年43岁,没有工作,据他介绍他还患有胸膜炎和风湿性心脏病。在进行善后处理时,其包保单位吉林市林业局承诺将于淑云享受的低保转给许敏,但到现在也没兑现。许敏表示,火灾中该承担责任的都判刑了,这些家属也不怨啥了。而且按照惯例,赔偿数额也不低,但除去丧葬费、还以前的债务,也没剩下多少钱。“当时我们相信政府的话,没想到结果会这样。”许敏说,“我们通情达理,没去政府上访,没给政府添麻烦,但政府却没有履行当时的承诺。起码给我个低保,让我能活下去。”

    还有一些遇难者家属至今仍未从失去亲人的悲痛中走出来。遇难者姜延胜家住吉林市青岛街红光小区7号楼,当记者来到他家时已经是晚上6点多,但其家属拒绝开门接受采访,而是隔着门说:“事情已经过去了,不愿再提起。”

    政府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承诺

    吉林市“2·15”特大火灾事故已经过去一年了,在公众与媒体的视野中,与这起事故相关的调查、审判、责任追究以及理赔等活动都已经按部就班地完毕了。然而,这起事故的善后以及所引发的思考却还远远没有结束。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博士牛昆仑表示,从事故发生之后的相关新闻报道中得知,在火灾发生的当晚,吉林市就确定分别由市直53个部门组成53个包保小组,对核对清楚的遇难者家庭主动慰问并协商善后处理事项。作为突发事件紧急善后处理的一部分,这样做无疑是非常正确而且必要的。但在善后处理过程中,负责包保工作的一些政府部门为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向遇难者家属承诺为其提供低保以及解决其就业,以此为条件换取受害者家属不出现过激行为。其实向受害者家属做出这些许诺不应是善后处理的组成部分,但考虑到这样做并不是个别现象以及承诺内容的特殊性,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些承诺是在政府的默许下向受害者家属作出的。

    牛昆仑说,可实际上政府是不能向受害者家属或者任何其他个人作出这样的许诺的。因为低保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了保障社会中每个个体的权益以及促进社会整体的协调发展而存在的,有着明确而严格的标准,不是政府单方面可以决定给予任何人的。因此,受害者家属所得到的承诺不过是"空头支票"。但政府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的许诺?因为政府担心受害者家属通过上访或其他形式将事故的影响范围扩大。

    他认为,看起来,这似乎只是一个并不复杂、也不罕见的政府失信事件,但它所折射出的,却是更为深刻与严重的问题。从火灾事故的发生到善后处理,充分反映出政府对于自身的公共职能、角色、权力、能力,以及政府与社会、百姓的关系等问题认识的模糊不清,应该履行的职能没有到位,导致事故发生。而在善后处理中,也体现出政府处理问题思路中的逻辑与优先性次序,即应付眼前的事情,而没有充分考虑百姓的利益,这些都是日后各地政府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应该吸取的教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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