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吉林频道 ( 2008-06-06 15:48:34) 来源:长春日报
按照《长春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征求意见稿)中住房总体目标,到2012年,长春市力争实现市区城镇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的目标。
未来5年,长春市将不断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全面调整住房结构,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供给,逐步建立廉租住房、政府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商品住房等满足不同层次居住需求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规划期内,长春市拟新增各类住房供应总量约47万套,总建筑面积约4150万平方米。其中,新区新增住房建筑面积约3500万平方米,在旧城改造基础上新增住房建筑面积约650万平方米。计划拆除住房总建筑面积850万平方米。
按照“总量控制、区域平衡、项目落实”的总体要求,长春市将从总量上保证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单个住房建设项目要按照规划条件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套型结构比例要求。政策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其中廉租住房和政府保障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规划期内长春市还将重点加强政策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稳定房价、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其中,为保障长春市双困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以及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民工、部分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将不断拓宽廉租住房保障范围,适当提高廉租住房比例,到2012年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户数应占城市住房总户数的2%以上。
——长春日报讯(记者董馨) 责编 岳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