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典当)--私有房产抵押(典当)
办理机构: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交易中心
办理地址:大经路120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8730920 传真:8730924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完成。
申办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
(2)抵押(典当)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清单。
(3)可以证明房地产价值的资料(评估报告或房地产价格协商议定书)。
(4)抵押(典当)当事人身份证。
(5)抵押(典当)人书面委托证明(委托他人代理的)。
(6)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书面证明(共同共有房地产抵押的)。
办理程序:(1)"窗口"收件。
(2)管理员查档、现场勘察、做件;无分户平面图或非整体抵押的,由测绘人员同步测绘。
(3)科长审查。
(4)"窗口"开票,交税、费,登记封档 。
(5)管理员代办他项权利证。
(6)"窗口"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