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吉林长白山人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擦亮吉林长白山人参地理标志“金字招牌”,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吉林省知识产权局)设计发布了新的“吉林长白山人参”专用标志图案,供全省符合条件的人参生产加工企业自愿、免费申请使用。
据悉,“吉林长白山人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2002年吉林省人民政府申请,经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保护范围是白山市、通化市、延边州、吉林市所辖的24个县(市、区)。新专用标志图案由国家统一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基本图案和吉林长白山人参名称及标识组合而成,突出体现了“吉林长白山人参”地理标志醒目特征,可采用贴附、刻印、烙印、编织等方式在产品本身、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广告宣传媒介、互联网载体等上进行标示。
“吉林长白山人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新专用标志图案致力于营造“货真价实、优质优价”的消费氛围,推广并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助力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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