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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报(记者 王子阳)近日,长春产妇尹文娇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由此引起了大众对生育险的重新认识。随着近年来工作压力的加大,孕妇自身存在的危险也在提高,如孕妇宫外孕、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等,女性生育险也随之越来越受到重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尽管社保里的生育保险待遇对育龄女性筑起了一道经济损失的防护墙,但其针对的对象以在职人员为主,对于那些没有工作却打算生孩子的妈妈而言,风险是依然存在的。根据相关法规,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客服部高经理说,生育保险金只是一种福利,对于母亲和婴儿的基本风险保障不足,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比如孕妇在遭遇难产、流产、妊娠疾病等意外时,仅依靠国家社会生育保险进行母婴保障是不够的,因此投保一份可以同时保障准妈妈和宝宝的商业保险就尤为重要。尽管女性商业保险不能避免危险与意外的发生,但却能在最快时间为投保人分担损失,减少因意外带来的痛苦。
据了解,以往一般的寿险和健康险都把妊娠期间发生的事故作为除外责任,但现在保险公司推出的女性保险已解决了这一问题,有针对性地规避了妊娠期间的危险,如平安人寿包含生育保障的长期女性健康险,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如宫外孕等)以及分娩或意外死亡都会得到保障。此外,还有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设计的母婴险。母婴险有两种形式,即附加险和主险。新华人寿推出的母婴险就以主险形式出现。据介绍,凡在与其签订协议的医院临产,住院期间均可购买母婴险。但专家建议,一份完善的母婴险必须要考虑到新生儿先天性疾病导致的孕妇被迫中止妊娠、新生儿死亡等风险,同时,也要为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救治提供一定的保障。
目前,吉林省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产品由于性质和费率不同,赔付的额度也相应不同。如国泰人寿的“康乃馨妇婴保险计划”,由于计划中包含一个两全保险和附加妇婴疾病保险,所以赔付额度相对较高: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达3倍保额,女性妊娠疾病保险金、新生儿身故保险金及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保险金都为一倍保额。由于产品保障较为全面,赔付额度相对较大,所以费率也相应较高。而有的产品赔付额度在保额的10%-30%,相应的保费也比较便宜。投保人可以根据各自不同的保险需求来选择。
有了这些保障,孕妇在怀孕和生产期间面临的危险和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转嫁了。但有关业内人士透露,因为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所以保险公司对孕妇投保都有严格要求。目前,大多数生育险的对象都为20至40周岁,怀孕未满16周(也有限制为28周的),具备合法生育条件并持有准生证的准妈妈。有关专家建议,考虑到投保时间的限制,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需要,最好在计划生育期间就去投保母婴险,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同时,由于不同产品对于生育险的具体保险责任差别较大,所以在投保时,应根据准妈妈身体状况、家族病史等选择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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